上海市金山区建筑联合协会
入会申请须知
一、 申请加入本会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自愿加入本会;
(二)承认本会章程;
(三)在金山区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;
(四)凡入会企业,不因企业管理关系、性质、法人变化而改。
二、 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提交《入会申请表》(申请表可在协会网站下载或向秘书处工作人员申领);
(二)经理事会审核同意,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。
三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本会活动的参加权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查阅本会章程、规章制度、会员名册、理事名册、会议记录、会议决议、会议纪要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;
(五)提案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六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(七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四、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;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三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四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七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五、 会费标准:
(一)一、二级资质企业:4000元/年;
(二)三级资质企业:3000元/年;
(三)劳务分包资质企业:1500元/年;
(四)其他:3000元/年。
六、 退会:
(一)会员主动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,并交回有关证书;
(二)会员如在两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经理事会确认,视为自动退会,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;
(三)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本会章程的,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,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;
(四)会员如对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,可提出申诉,由理事会作出答复,必要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后答复。
七、 联系方式:
收款单位:上海市金山区建筑联合协会
开户银行:浦发银行朱泾支行
账 号:0796324292528124
地 址: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众益街806号
邮 编:201599
联 系 人:沈红
电 话:021-57322512(传真)
邮 箱:shjsjzxh_fj@163.com
网 址:http://www.shjsjzxh.com
|